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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机理、机能、机制和机翼

日期:2021-05-21作者:卢乐云来源:管理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检察机关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关键是要准确把握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的机理、机能、机制和机翼,切实弄清融合“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抓”等问题,增强融合的自觉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一、融合的机理,即为什么要融合?

机理,是指事物变化的理由、道理、原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的机理。

首先,从检察工作的本性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与我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根本要求上具有一致性。只有把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检察工作和检察事业才有生命力。

其次,从检察工作的灵魂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检察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具体岗位、融入到检察实际工作中,体现到检察官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再次,从检察工作的目的看,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其职责使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检察履职实质上是通过法治手段,落实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实现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是检察机关正确有效履职的必然要求。

二、融合的机能,即融合是什么?

机能,是指物质系统中某一部分或者某一事物应当有的作用和能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机能是指融合的价值和内容。融合的价值在于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有效强化和充分发挥。融合的内容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指南。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抢占意识形态阵地、贯注检察队伍,引导党员干警在脑海里面搞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思想、工作、生活乃至一切价值取向,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的干扰渗透,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是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经常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能力,学会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是行动指引。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和职能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把党的政策和价值取向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中,将检察权始终置于法治轨道运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融合的机制,即怎么抓融合?

机制,是指事物的构造、相互关系和运行方式。融合的关键在于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机制运行是否顺畅。实现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至少要健全并落实三个机制。

一要健全学习教育机制。通过建立学习、培训、研讨、交流、改革探索等常态化机制,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网络大课堂、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区域联合培训和实战化岗位练兵等培训新模式,高质量解决党员干警的思想意识问题,增强推进融合的必要性紧迫性;解决认识问题,将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感性认识转化为行动自觉;解决认知问题,准确把握推进融合“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抓”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健全工作渗透机制。把党的领导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业务培训要讲党课,个案办理要讲党性,专项工作要讲党的政策。另外,要坚持将党建与检察业务的结合渗透作为大型活动的重要原则。比如,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实质上就是结合渗透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结合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个案办理的司法公正等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就是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有机渗透。全面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的过程,就是实现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过程。

三要健全评价督导机制。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业务问题,确立和落实政治标准,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价值取向融入对检察业务的评价,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植入检察业务工作评价体系,让检察业务更深更实地体现政治要求,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

四、融合的机翼,即党支部书记如何在融合中发力?

机翼,是安装在飞机上产生升力的部件,是带动飞机起飞的关键。党支部书记作为检察机关一切工作的重要组织者、一线推动者和带头实施者,必须要充分发挥“机翼”作用,为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持。当好“机翼”,必须要深学、善思、聚力、笃行,以此为融合助力、赋能。

一要深入系统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意义和机理。坚持学党建业务与学检察业务并重,努力找到党建工作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关键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检察史相联系,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的湖南发展史相互贯通,从中学习借鉴我党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的有益经验。

二要联系问题思。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灯下黑”问题,结合身边存在的抓党建和抓业务一手软一手硬、“两张皮”、形式主义等问题,深入思考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的方法路径和有效措施,形成自己的认知、理解和工作思路。

三要积极主动讲。抓住月讲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时机,主动登台宣讲。重点讲好“三堂课”: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课,讲清融合的意义和机理;二是党建业务课,讲清融合的机制和方法;三是成功案例课,讲清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的经验和效益。以此激发广大党员干警推动融合、投入融合、做到整合的热情,形成上下同心协力抓融合的良好氛围。

四是身体力行推。既要当好参与者、执行者,在具体工作和司法办案中带头讲政治,千方百计发挥党建工作作用,带头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整合;又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修订完善工作机制和考评办法,加强跟踪督导,定期检查考核,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在本支部本部门落实落细,以党的建设成效促进检察业务成效,以检察业务成效彰显党的建设成效。(作者:卢乐云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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