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突出“四个专题”学习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学习要求,结合湖南检察机关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一是抓学习动员。2月26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召开2021年第4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3月5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扩大)学习,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党史学习教育有关文件指示和讲话精神。3月18日,省检察院机关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抓组织领导。省检察院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总)支部的职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三是抓氛围营造。在检察内网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在机关宣传橱窗、大厅宣传栏等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部署和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展示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传播检察好声音。
二、坚持“学”字当先,创新学习方式。一是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四本“指定书目”全院党员干警人手一册,每个支部订购《人民检察史》一套。采取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人民检察史相联系,不断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二是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3月8日至11日,省检察院在韶山举办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总)支部书记专题研讨班,让上讲台的人先学党史、强党性、传承红色基因,打好党史学习教育“前哨站”。3月23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带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到湖南党史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发挥身边典型引领作用。3月31日,省检察院机关组织党员干部120人参加追授省高级法院周春梅同志荣誉表彰大会,聆听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
三、坚持直奔问题,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3月2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带头到湘西州花垣县检察院开展调研座谈,察实情、找问题、出实招,示范带动省检察院院党组成员、市州检察院院班子成员到各自联点指导的基层检察院“解剖麻雀”,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部署开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蓝雨伞”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和“公益诉讼检察守护英雄烈士权益”等专项活动,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省检察院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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