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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的践行者

日期:2021-03-08作者: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 陈苏杭来源:管理员

3月3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党支部得知全省民事法律业务法检同堂培训班,专程邀请中共省委党校李美玲教授为培训学员讲授《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党史课的消息后,立即申请,组织支部党员干部积极接受党史教育,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史学习教育与职责任务有效结合,努力让党史学习鲜活起来、真切起来、实用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成为学好党史用好党史的践行者,使每一项业务办理更切实际,更接地气、更符要求。

支部党员干部参加完党史课学习教育后,一致认为,要使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官管理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成为学好党史用好党史的践行者,必须在“熟、融、用”3个字上下功夫。

一是要烂“熟”于心。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党史必须做到学深悟透,对重要史实、重要意义必须了然于心。在不断学习中,汲取历史智慧,总结历史经验和历史规律,以解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工作面临的矛盾和现实问题。二是要“融”会贯通。作为全省检察官管理部门,必须在如何“融”、“融”什么上多思考,在如何“贯通”上多用力。结合实际,将学习党史与破解检察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到党史学习中去寻找“难题”答案,去思考破题方法,去创新开展工作。三是要学以致“用”。这是学习党史的关键、核心和落脚点。要“用”在强思想上,通过学习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做到坚持学史为党、做事为民;要“用”在善分析上,党发展过程中的失误和错误连同党的成功经验都是我党的宝贵历史教材,我们必须辩证分析、正确对待、科学运用。要“用”在促发展上,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在不断实践中总结完善,推进工作发展,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检察形象,争当优秀党员,争创先进支部。(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 陈苏杭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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