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 市州播报 >正文

湘潭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工青妇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0-06-28作者:湘潭市直机关工委 谭招新来源:管理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群建,进一步增强市直机关党的工青妇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发挥机关工青妇组织优势和作用,湘潭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工青妇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工青妇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三个大的方面、九个小的部分,明确了市直机关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责任、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工作重点、作用发挥和工作保障等事项,为今后市直机关更好地开展工青妇工作做好了顶层设计,提供了工作遵循,强化了制度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党对市直机关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明确机关工青妇工作领导体制,市直各单位机关工青妇组织接受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市直机关工委的双重领导,接受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的业务指导。完善机关工青妇工作运行机制,机关党组织要把工青妇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实现群建与党建工作统一部署、检查和考评。健全工青妇工作机构设置,按照工青妇组织章程等规定和组织设置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设置,确保机关党组织覆盖到哪里,党的工青妇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市直机关工青妇组织发挥作用。市直各单位机关工青妇组织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增强政治担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大力宣传党的政策、传播党的声音,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和群众始终与党一条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致力发挥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作用,围绕中心工作,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竭诚为人民群众服务,结合各自特色优势,开展志愿服务、搭建帮扶平台、宣传方针政策、倡树新风正气,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强化市直机关工青妇工作支持保障。选好配强工青妇组织领导班子,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选优配强工青妇组织领导班子,采取多元化兼职化的方式充实队伍。要将工青妇干部培养纳入干部工作总体规划,把工青妇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加大培育选拔力度。要高度重视机关工青妇组织基础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指导按时换届,支持定期开展队伍培训,构建工青妇干部健康成长、有序接替的良好局面。强化工青妇工作保障。市直各单位要依法依规按时足额计拨上缴工会经费,保障妇女和共青团工作经费,规范经费管理使用,确保工青妇组织能够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支持工青妇组织加强阵地建设,统筹资源配置和使用,做到阵地共享,发挥好公益职能。建立健全党建带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工青妇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之一,推动支持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性开展工作。(湘潭市直机关工委 谭招新 供稿)

责编:admin

来源:管理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