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时将党组织的关怀温暖传达到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1月31日,省直机关工委转拨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划拨的专项党费130万元,并紧急划拨省直机关工委本级管理的党费557万元,共计687万元,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省直机关工委提出,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办、党群工作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这笔专项党费,并从各级留存党费中配套部分资金,根据实际科学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尽快划拨到基层党组织,把资金用在疫情防控工作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确保这笔党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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