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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考

日期:2019-12-17作者:娄底市直机关工委来源:管理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指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经省直机关工委立项同意,2019年4月娄底市直机关工委成立了专题调研课题组,深入20多个市直单位及部分县市区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人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课题组认为,新时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互”上。一是履责主体互合。基层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均在各(党),第一责任人均是各级党(党)书记,分管领导均是直接责任人,均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责主体是一致的。二是职能任务互通。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均包含了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载体手段互用。党建工作常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座谈研讨、学习培训、走访参观、红色教育、评比竞赛等方法载体,常设的党建活动室、历史荣誉室、支部阅览室、文化长廊等党建阵地,常用的“学习强国”、党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手机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均可用于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工作成效互促。加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就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就有了“主心骨”,就有了“纲”和“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就能凝心聚魂、引航定向,就能极大地促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由此可见,两者是紧密联系、互进互促的。因此,新时代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调研中也发现,当前在推进融合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部署推进不同步。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很好地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统筹协调、通盘考虑,仍有“各弹各曲、各唱各调”的现象,“一盘棋”下得不活;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不够,“两张皮”解决不好;少数党务干部觉得意识形态工作是“虚活”工作,落实中有“讲空话”“出虚招”等现象,“具体化”落得不实。二是管理主体不协调。调研中发现,两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单位党组(党委),第一责任人是“一把手”。但实际工作中,党建工作主要由机关党委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往往分到了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科等其他科室。这种“分而管之”的做法,有利也有弊。弊在于,将原本紧密关联的两项工作分割给不同部门管理,容易出现工作难统筹、运行难协作等问题,难以达到齐头并进、互促共赢的效果。三是运作机制不协同。主要表现在对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不够,措施定的不细不实,运作机制理的不顺不畅,两项工作没有很好地做到同向发力、实现同频共振;少数基层党组织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中,“重领导干部、轻普通党员”“重党内活动、轻群众工作”的“两重两轻”现象还比较普遍。四是管理体制不合力。“党管意识形态”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强化,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合拍”“不合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职责分的不清、管理体制理的不顺,工作中存在“踢皮球”的现象,各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考核考评不兼容。意识形态工作有专项考核,对确保工作责任落实落地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发现,与党建工作的考核考评还有不兼容的问题。两项考核、两类指标,既增加了基层的负担和压力,也难以充分体现和准确评估两项工作互促共赢的成效。

根据以上调查研究,课题组对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合,提出了“五同”的对策建议。

一是在安排部署上要同步。要坚持“三个同步”,即坚持同步研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思考、同步研究、同步筹划,做到年初专题研究、每季度分析研判、重要工作及时研究。坚持同步部署。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的工作会议,进行集中部署。每半年要召开一次推进会,进行分析总结,明确方向目标。坚持同步推进。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推进。要把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教训,找准对策措施。

二是在推进内容上要同向。两项工作必须虚功实做,同向发力。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共同任务。坚持真学笃行,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共同追求。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核心价值培育作为共同导向。坚持知行合一、“长”“常”并举,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要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共同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其中的辩证关系,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扎实做好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在运作机制上要同转。要完善运作机制,确保两项工作协调运转。信息要共享。健全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研讨机制,定期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重要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措施。载体要共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是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途径,也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有力平台。因此,要开启“党建+”模式,将特色党建活动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方式,做到互促共进。阵地要共建。要把党建活动场所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加强党建活动室、荣誉室、图书室、文化长廊和各类网络阵地的“建、管、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平台基础。

四是在管理体制上要同力。要形成同心协力、同频共振的良好格局。责任区分要合理。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负起直接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管理主体要明确。理顺市、县直机关工委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职能交叉问题,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区分责任,通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确保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推进有力。队伍建设要跟上。保障干部队伍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等资金投入,创新基层人才引进、录用、流动和激励机制,选优配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专干,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履职能力。

五是在考核考评上要同调。坚持“三个一致”,把两项工作的考核考评融起来。目标管理要一致。将两工作一同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考核,纳入年度述职和巡察内容,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的态势。过程控制要一致。通过党的工作会议、创优评比、调研督导等时机,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研判重大问题,推动两项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结果运用要一致。通过调研座谈、述职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明确奖惩制度,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要严肃问责,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娄底市直机关工委课题组:江克美、王光华、程晓卫、黄 强、李 阳、邹永年、彭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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