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省直机关文明创建科学化水平,按照省文明委、省直工委关于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的规定,明年将评选、表彰2020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根据省直工委2017年下发的《关于实行文明单位预申报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文明单位创建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届期内2016届、2018届文明单位,可预申报参评2020届更高一级文明单位。
2014届文明单位将于2020年到届期满,其荣誉称号自动消失,原则上只可预申报同一级别文明单位。
2018届文明校园,可以预申报更高一级的文明校园。
二、申报程序
凡具备预申报资格的单位,应先对照所申报层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条件,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并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认为条件成熟的,填写《文明单位预申报登记表》或《文明校园预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7月31日前报省直机关文明办。厅局直属独立创建的二、三级单位,由主管厅局集中统一上报。联系人:谢诗宇、曾竹林。联系电话:82216977、82217297。
三、有关要求
实行文明单位预申报制度是文明创建科学化、文明创建动态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进行预申报的,或者预申报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2020年度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预申报工作,确保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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