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湘组电[2018]16号)精神,现就省直机关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走访慰问范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走访慰问工作力度,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对工作在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困难党员、对因公殉职或者不幸去世的困难党员家属、基层一线的困难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要重点关注,重点走访慰问。认定生活困难党员条件详见附表。不能将生病住院的党员与生活困难党员混淆。
二、精准筛选申报对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台账,精准筛选特别困难对象上报工委组织部。申报时请严格控制人数,党员数200人以下的报2-3名,200人至500人的报3-7名,500人至1000人的报7—10名,1000人以上的报15名左右。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名额可适当增加。对因灾因病或其他突发事件致困的特困离退休党员及遗孀要给予特别照顾。已接受2018年度全省和省直党内关爱帮扶资金的党员原则上不再申报。请各单位于2019年元月11日前将名单报送工委组织部。
三、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省直工委组织部将从各单位申报名单中确定慰问对象,并将慰问名单及时反馈给各单位。慰问金的发放采取下拨转账的方式。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也要从留存党费、行政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工作。
联系人:工委组织部刘畅 ;联系电话:82689074,82689072;电子邮箱: dygLzzb@sina.com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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