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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3作者:省直工委来源:管理员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各市(州)直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方案》(湘直通〔201611)的安排,今年计划举办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班8期,为做好相关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轮训人员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工委的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党支部书记,部分市()、县直单位党支部书记。 

二、轮训期次

计划今年共举办8期轮训班。

1.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本级党支部书记轮训班:共3期,分别为第28期、第30 期、第32期。

2.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轮训班:共2期,分别为第29期、第31期。

3.全省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共1期,为第33期。

4.系统行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2期,分别为第34期、第35期,采取与省直单位合办方式,有需求的单位可向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申报,省直工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单位特色和需求安排轮训内容。

三、轮训时间

28期:416日报到,420日结业。

29期:528日报到,61日结业。

30期:625日报到,629日结业。

31期:72日报到,76日结业。

32期:93日报到,97日结业。

33期:917日报到,921日结业。

34期:108日报到,1012日结业。

35期:1029日报到,112日结业。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本级党支部书记轮训计划表》、《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轮训计划表》、《全省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计划表(见附件234)分配的名额落实参训人员,确保完成年度送训任务。并请通知到个人,明确培训要求,确保轮训工作顺利推进。

2.轮训原则上仅安排党支部书记。对新任的党支部书记,一般要在其任职后半年内进行轮训。每名党支部书记不重复参加培训。

3.请将《第28-33期党支部书记轮训报名表》(见附件14月8日前报省直党校(省直行政学院)培训部,并请通知参训人员于每期报到当日下午3点之前自行到韶山市韶山宾馆报到,不得迟到。 

4.报名完成后原则上不能临时调整参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参训人员的,请单位提前15天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经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同意。

5.省直各单位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1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党支部书记轮训。有关培训情况,请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

省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联系人:刘婷,联系电话:13677376927;陈正亮,联系电话(传真):82216793,18173193171。

省直党校培训部联系人:祝姝娟,联系电话:8268809415111034188,邮箱:510016373@qq.com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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