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严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既表明了党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鲜明态度,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反腐倡廉的价值目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要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和省院机关“清廉处室”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将清廉处室建设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从思想力、组织力、执行力三个维度凝心聚力,推动清廉处室建设,不断提升综合工作质量,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综合力量。
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清廉建设思想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是抓好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要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清廉机关建设部署要求,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将理论学习纳入每月讲评报告内容,形成常规动作,养成行为自觉。二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要切实提升清廉建设在处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抓好支部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清正廉洁自觉性。三是坚持警示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不定期组织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以案为戒”,通过现场观摩与视频观看提升学习的直观性、触动感。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清廉榜样,加强正面典型事迹的学习活动,不但要学习全国全省和检察系统的典型的学习,更要树立身边的典型,让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
发挥堡垒作用,凝聚清廉建设组织力。组织不强,地动山摇。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建设引领清廉风气养成。一是要切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严格落实支部“每月一学”“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等规定,组织党员干部到湖南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二是要结合具体工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形成可供参考、可供复制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三要要落实“求极致”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综合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援藏援疆、基金会管理等中心工作的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基层院建设服务保障作用,引导全处党员积极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活动,让基层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加强作风建设,凝聚清廉建设执行力。良好作风是推进清廉建设的坚强保证。一要明责任。清廉处室建设的目的就是要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是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内容。要落实《综合处工作岗位设置与工作制度》《综合处工作岗位及工作分工安排》和AB协作、处务会、请销假、公文处理等工作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形成规范化操作。二是要做实功。落实“接待基层人员办理事项有回复、接待来访笑脸、交流座谈有茶喝、就餐时间有接待”的“四有”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不接受基层单位宴请、不收受礼品和土特产、下基层不接受高标准接待、不参与娱乐活动”的“四不”廉洁要求。建立月讲评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一报告”制度,推进廉洁自律要求入心入脑。三是强监督。健全完善部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考核统筹性。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综合处工作作风的措施》,严密梳理各岗位权力清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点。在基层院建设方面,及时公开先进基层院评选工作流程、数量、监督等信息,重要环节建立“三审核”(呈办人、处领导、院领导)机制;表扬表彰记功奖励方面,重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部门初审、民主评议、廉政意见、院党组决定(院领导批准)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注重完善流程规范,与驻院纪检组、检务督察、机关纪委、工会等部门协同开展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党支部书记 处长 阳小利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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