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以来,湖南高院围绕党建业务融合互促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创新工程,统筹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其核心理念是通过创新“练兵、亮旗、攻坚”三个平台推动党建促审判、保民生、优队伍,让党建切实发挥引领推动作用。
一、背景和起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紧密结合法院的工作任务和实际进行,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是法院党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和检验法院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因此,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面对新时代新发展与人民群众新期待,如何把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到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中去,全面推进审执工作,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提供绵绵不绝的动力支持,一直是个常抓常新的实践课题。
二、主要做法和方法步骤
湖南高院三个创新平台,以“练兵、亮旗、攻坚”为核心理念,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党建与服务群众、党建与队伍建设融合互促。
(一)搭建“练兵”平台,永葆“闯”的精神
为推动湖南高院审判执行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机关党委牵头,充分发挥党组织“促进学习、提升技能、助推审判”的作用,通过开展湖南省审判业务技能竞赛,推动党建融入审判。主要做法是:
一是精心设计“练兵题”。联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按照“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的总要求,由机关党委牵头,在全国或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和党建专家中,精选出题人员。精心设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的政治题和以案件审理、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等重点内容的审判业务能力题,通过审判业务笔试、案件审查与法律文书制作、模拟法庭纠错、案件展示与答辩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练兵。二是细心搭建“练兵台”。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把入口关,在充分动员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面向省市县三级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类人员,开展初赛、预赛选拔。经过逐级比拼,决出各地市三类顶尖选手5—10人,并在决赛中重点考察选手法官职业伦理、法学理论功底、法律思维能力、案件审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释法说理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尖子脱颖而出。三是暖心协调“练兵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并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优先纳入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党员先锋岗选树人员和优秀干警典型库,强化跟踪问效,对表现突出的,优先予以提拔使用。通过业务比拼和荣誉表彰,永葆“传承工匠精神,争当技能标兵”的“闯”的精神,推动湖南法院审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搭建“亮旗”平台,永葆“创”的劲头
为培养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湖南法院铁军,我们以创建“党员先锋岗”为抓手,深入开展“8+N”活动,通过典型引领带动,促进整体队伍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是“亮旗帜、作表率”。设立“先锋标识”。评选党员先锋岗(队)35个,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执行一线、人民法庭设立标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举行“先锋授牌”仪式。结合工作实际举行仪式,为“党员先锋岗(队)”进行授牌,适当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激发党员干警尊荣感,增强创先争优意识。组织“先锋志愿”活动。深入开展先锋志愿服务,组建党员先锋队,通过支援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送法“六进”等活动,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开展“先锋微课”活动。推动“党员先锋岗”上讲台,每2个月以微课形式分享工作中的所得所获所感,授课内容不指定,但必须符合政治要求,时间控制在5分钟,通过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不断提升党支部学习成效。二是“亮旗帜、优队伍”。开展“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运用各地红色教育资源,以专题讲座、扶贫帮困等形式组织“党员先锋岗(队)”成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发挥先锋引领排头兵作用。开展“先锋座谈会”。“七一”前后,组织“党员先锋岗(队)”开展一次座谈会,分享在“党员先锋岗”位置上的学习收获、工作业绩、心得体会和发展规划,实现先锋经验共享。三是“亮旗帜、展风貌”。开展先锋“专题报导”。在法院内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出“党员先锋岗(队)”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展现良好风貌。制作“先锋宣传栏”。宣传“党员先锋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岗位风采。在深入开展8项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创新和丰富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强化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激励党员干警在新征程上更好地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搭建“攻坚”平台,永葆“干”的作风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们总结提炼一支部一品牌“三抓三促三立”工作法,让干警始终树牢宗旨意识,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具体做法是:
一是抓短板促业务确立“攻坚项目”。在贯彻落实湖南法院年度司法便民利民惠民10项举措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4项重点目标任务基础上,由机关党委牵头,按照“创建工作与单位年度党建目标任务相一致,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突出支部党建特色,紧扣时代主题”要求,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研判举措的实效性和融合性,围绕工作短板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攻坚项目立项申报。二是抓书记促全员确立“攻坚任务”。设置“时间表”。在申报项目的基础上,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1或2年为时间节点,研究确定攻坚具体任务和目标。完善“路线图”。通过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委员下沉小队、支部党员“老带新”“熟帮生”的模式,成立攻坚小组,从每年3月下旬至次年3月上旬,既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小型活动,也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用好“指挥棒”。机关党委在统一组织集体活动的同时,每季度对各支部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每年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和党员民主评议中进行考核,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年底考核予以扣分。三是抓典型促提升确立“攻坚品牌”。按照“三有”,即:有记录、有报道、有总结的要求,各支部在创建过程中及时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宣传和方法步骤、经验做法的总结上报工作。机关党委在组织机关党委委员会认真评选并报院党组审批同意后,择优树立“党建品牌”,在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在党建考核中予以加分,并积极向省直工委申报示范党支部,确保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确保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解决。
三、实施后的主要成效和反响
通过三个平台创新党建引领,湖南高院实现了党建与业务的融合互促,各项工作实现了高质量发展。
一是先锋模范“作用凸显”,“实干者”变“引领者”。2021年全省法院干警通过层层筛选,共有117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党员骨干参加审判业务技能竞赛,评选表彰30名优秀干警,其中5名干警获得职务职级晋升,1名干警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3名干警授予省青年岗位能手、8名干警授予省巾帼建功标兵,14名干警获市县配套表彰奖励,6名非党员干警全部纳入积极分子培养。通过一系列创先争优举措,进一步拓宽了选拔培养优秀审判人才的重要平台,达到了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全员岗位练兵、提高审判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的目的。进一步形成了从竞赛、表彰中优先选拔推荐,特别是注重从中推荐年轻法官、女法官和其他优秀的法官,真正将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的审判人才选拔推荐出来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挖掘优秀人才、优秀案件和感人事迹,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正面宣传,传播法院“好声音”,讲好法院“好故事”,集中展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的主流阵地。
二是党建工作“活力迸发”,“两张皮”变“两促进”。各支部抓党建的意识树得更牢,党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更紧,党建助推审判执行得成效更加显著,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显。2018—2022年湖南高院年收案从79.2万件增长至120.2万件,年结案从88.7万件增长至116.5万件,长期未结案件从980件降至65件,诉源治理、刑事、行政、环资审判等多项工作作为湖南经验获得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介,最高法院、省委主要领导62次批示肯定,周强院长来湘调研期间明确指出湖南法院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两会赞成率达97.2%创历史新高。近3来,湖南高院共有6个集体、19人次获省部级以上表彰。
三是支部工作“升级加星”,“软先进”变“硬先进”。通过品牌创建,让党支部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准确找出“病根”、及时开具“良方”,让“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工作标准贯穿全过程,为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如立案信访局党总支“党员解纷”品牌,组织全体党员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持续深化群众“家门口”的解纷服务,推动全省法院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518个,线上对接司法所、村(社区)等基层治理单位1700余家,推动“三进”工作实质性化解纠纷数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如执行局党支部“三湘风暴”品牌,近3年来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三湘风暴”之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专项执行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等10余次,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0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9亿元;涉民营企业案件7.7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60.63亿元,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此外还有保护未成年人“护蕾行动”、志愿普法“送法六进”、环资保护“春雷行动”等各具特色的品牌正在创建,多个部门收到人民群众锦旗和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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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