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省法院指导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沙联合签署《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致力于为长株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共建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重海,省法院环资庭、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等部门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省人大代表徐向平、黄钊雄,市人大代表纪博知、赵小波全程见证。
《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对长株潭三地法院进行司法协作的原则、组织、内容、事项等方面予以细化充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该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三地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强省会”战略“以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流域为关键,推进生态文明共建”要求的有力举措。框架协议的签订开启了长株潭三地法院开展全方位司法协作的新篇章。长沙、株洲、湘潭三地法院将携手共进、共同发力,坚决打好环资保护主动战、协同战,为保护一江碧水、推进美丽湖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郭正怀副院长指出,湖南法院结合我省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建设美丽湖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希望长沙、株洲、湘潭三地法院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环资审判协作联动,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携手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签约仪式后,与会领导、代表委员们来到位于长沙橘子洲景区的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地调研,随后,省法院指导开福区法院现场执行了一件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工作,与会领导、代表委员、相关部门人员、学生代表、群众在湘江世纪城亲水平台共投放青、草、鲢、鳙等适合湘江流域生长、繁殖的鱼种共计10吨。长沙、株洲、湘潭中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院领导、开福区委、区政府、渔政、开福区法院、望城区检察院等相关领导和干警、环保公益组织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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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