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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习近平眼中的合格党员

日期:2022-05-06作者:湖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  杨薇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5月5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正风肃纪”主题党日学习活动,专题传达学习湖南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的言传身教,为广大党员做人做事划出的底线和明确的标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眼中合格党员的一条基本准则。

如何做习近平总书记眼中的合格党员?支部书记李丽同志向党员干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作风建设要以持之以恒的信念不放松、不动摇。抓作风建设最忌“紧一阵、松一阵”,我党“严的主基调”只会长期坚持下去,并且“越往后越严”。所以大家既不能放松要求,也不能随意放纵自我,一定要把原来不好的“恶习陋习”摒弃掉。二是专题整治要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查问题、速整改。以省委的“约法三章”为基础,用身边的案例做镜子、划“红线”,对照查找问题,对照检查不足,剖析原因,用对自己、对家人、对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彻底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留隐患。三是压实责任要以扎实有力的腕力明纪律、正党风。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履行深化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作为省级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是党的“刀把子”,更应走到前,做表率。做总书记眼中的合格党员,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我们每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当担,只有努力工作、一心为民才能对得起党的关爱与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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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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