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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党建经费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日期:2022-02-14作者:长沙县直机关工委来源:长沙县直机关工委

2021年起,长沙县大力实施“党建聚合力书记领航行动”,长沙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县直单位创新项目的实施推进,通过分类指导、统筹调度、广泛宣传、成果展示、“擂台比武”等方式,成效显著。近日,长沙县财政局的创新项目结出丰硕的果实。

党建经费不敢用、不会用,原指导文件不能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的现实都制约着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长沙县财政局结合职能职责,从规范机关党建经费这个小切口破题,在征求35个单位意见、实地调研5个不同类别县直单位、举办3次座谈会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历时4个月,与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直机关工委联合率先在区县层面出台《关于印发<长沙县县直机关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度层面保障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计划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活动组织、报销结算、监督检查等5方面的要求,界定党建活动开支范围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务工作者、普通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并对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如产生的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等,明确了定义和支出标准。

《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党建活动和工作经费的管理,要求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建活动和工作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并要求县直机关各单位将党建活动和工作经费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通知》是顺应当前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为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具体困惑、指导基层工作实践而出台的新的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党建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正常有序规范开展,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创新活力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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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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