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公开示证会,主要是通过对检察官依法独立调取的新证据和原审采信证据的展示,给当事人一个充分陈述质证的机会,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让行政检察办案更加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让人民群众真正在这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派出本部两名检察官在桂阳县检察院主持召开了一场公开示证会。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主持人胡细罗在示证会开始前如是说。
这场公开示证会缘于桂阳县白水瑶族乡濂溪村一至四组与该乡清溪村、洋泉村相关村民小组之间的一起山林权属纠纷案。涉案三个村子的相关村民小组均认为争议山林归自己所有,遂向桂阳县政府提出山林确权申请。桂阳县政府最终作出了争议地属于清溪村、洋泉村各相关村民小组的处理决定,濂溪村一至四组对此不服,向郴州市政府申请复议,郴州市政府经复议维持了原处理决定。濂溪一至四组仍不服,于2016年12月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经郴州市中级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以及最高法再审,均认为桂阳县政府作出的山林权属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濂溪一至四组的诉求全部驳回。濂溪一至四组仍不服,遂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对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仔细梳理,又多次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根据申请人濂溪一至四组提供的山林权属线索,检察官十余次赴所涉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实地调查取证,发现了与原审认定事实相反的证据。为夯实案件后续处理的事实基础,该院决定于今年5月11日召开一次公开示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对新发现证据和原审判决采信证据的意见。
公开示证会邀请案件原审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代表或委托人、郴州地区两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主要办案人员共50余人参加。在会议第一阶段中,检察官通过电子设备将审查过程中获取的新证据展示在大屏幕上,对新证据的相关情况逐份进行说明,由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围绕相关证据能否证明涉案山林的权属这个争议焦点,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出发,逐个发表意见。随后,在示证会第二个阶段,对行政机关在原审中提出的证据,承办检察官就审查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检察官这种对办案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为民解忧的精神让我们很感动。”“这次公开示证会,让我们相信省检察院的检察官真正在公正办案。”“示证会为公正处理案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奠定了基础。”示证会结束后,参会人员评价道。
据悉,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共深入涉案各相关单位和实地调查取证35次,采取听证、示证、专家论证等公开审查方式8次,向最高检提请抗诉3件、化解行政争议7件,向下交办审判违法监督等线索12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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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