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作为“株小检”青年先锋队的一员,我参加了荷塘区月塘街道野鸭冲社区“野享帮”活动,负责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工作,其中一件事深深改变了我对化解纠纷的看法。
记得是当天上午七点半,社区的咨询台前,我刚刚坐下,一位身着黑衣的大姐就过来找我。大姐说她家房顶漏水,水滴到客厅,沙发和地板都淹坏了,问我该找谁赔钱。我说那当然找房主,大姐又说:“麻烦的事就在这里,楼上住着三位工人大哥,但房子并不是他们的。”原来,这套房子是工人老板买的,租给工人当宿舍。由于各方面原因,老板联系不上。大姐找工人大哥赔钱,他们觉得委屈,房子不是他们的。为这件事,大姐前前后后和工人吵了很多次,没办法解决。
我仔细听完大姐的叙述,帮她分析起这其中的法律关系,建议她起诉老板。大姐犯了难,说:“为这几千块钱,打场官司实在是太麻烦了。”听到这儿,我一时语塞,但思考片刻,我对大姐说:“我有个不成熟的小建议,如果你找工人们要钱,只会造成对立,激化矛盾,如果你是和他们一起找老板要钱,他们不会那么排斥。等你们熟络了,商量赔钱的事情或许有转机。”大姐听完后有些迟疑,拿起水喝了一口,说:“我再想想吧。”随后她留下联系方式就走了。
没想到过了一阵子,那位大姐突然打电话过来,很高兴地说事情解决了,我很惊喜地问是怎么解决的。大姐说:“我听了你的建议,觉得老是吵架也不是个事儿,所以我就想先处好关系。我发现这几个大哥不怎么爱做饭,我炒了菜就经常叫孩子送给他们,没几次就熟了。后来这些大哥人觉得不好意思,主动说先把修天花板和家具的钱凑给我,等以后再找老板要。后来一个工友在工地蹲到了老板,要回了钱。现在他们的工资要回来了,我的钱也有着落了。”
接完大姐的电话,我陷入沉思。作为法律人,遇到这种咨询,习惯地告诉当事人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而这次,大姐因我的“不成熟小建议”受到启发,成功地解决了麻烦。我想,这大概是我长期浸润在法律条文中的一种固执吧。在这种固执的蒙蔽下,建议“打官司”轻飘飘几个字,但百姓却要因此背负诉累,矛盾不一定能真正化解。固执地认为生活中很多矛盾,最后都要通过法律去解决,忽视了生活是多元的,除了法律之外还有沟通与包容、真诚与友善等许多方式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就像这位大姐,通过送饭这一件小事,就融化了和工人大哥之间的坚冰与隔阂。我想,法律是行为的底线,却不是化解纠纷的万能药。许多普通人即便没有学过法律,却依然可以通过真诚、友善、理解来化解矛盾,有时候比法律的方式更妥善、和谐,这就是法律之外的智慧。
我不禁想到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只要我们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经常深入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真心拜人民为师,诚心向人民学习,虚心向人民求教,就能够得到源源不断的实践力量和理论智慧。”亲身经历,才知总书记的讲话内涵丰富。基层纠纷千头万绪,没有任何一种处理手段能称为最好的手段,真正要解决纠纷,还得借助群众的智慧,灵活应变。自古中国便有乡贤治乡的理念,本质上就是运用群众智慧化解基层矛盾的实践力量,也是值得我们年轻干警学习的宝贵经验。通过这次活动,我真正意识到要成为一名符合人民期待的政法干警还需加倍努力。惟愿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多问计于民,积累更多法律之外的智慧。
责编:欧阳福长
来源:株洲市直机关工委